監獄難題:跨性別者的人身安全
根據2021年CNN報導,美國加州大學研究指出,跨性別受刑人遭性侵害的風險是男性受刑人的13倍

2000年9月中,一位跨性別女性A安排到桃園監獄與其他男性受刑人收容在同一舍房,並遭到其他受刑人的身體侵害。涉案人數眾多,有主謀B、他的同夥C,其他受刑人們因害怕遭暴力對待,即使不願仍勉強參與犯行,並曾私下向A表達無奈與歉意。A後來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被迫參與者陸續與A和解,但她表示絕對不原諒主謀。這只是台灣的個案嗎?或者跨性別受刑人確實更容易遭遇攻擊?

根據2021年CNN報導,美國加州大學研究指出,跨性別受刑人遭性侵害的風險是男性受刑人的13倍。美國國家跨性別平等中心的調查也顯示,跨性別受刑人遭受毆打或虐待的機率比其他受刑人高五倍以上。同個中心2015年調查發現,近四分之一的跨性別受刑人在調查前的一年內曾遭攻擊或性侵。他國研究呼應了發生在我國的現象,如果我們希望更保障跨性別受刑人的安全,有改善方案嗎?

監獄是當代社會其中一種只根據生理性別,將空間嚴格二分為男、女的機構。近年當全球對性別的認識,從「順性別」(不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認同一致)邁向「跨性別」(不論性傾向,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認同不一樣)。而我們注意到,未進行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的男跨女受刑人,被安排住進男子監獄後,有高機率會被攻擊,那麼舉英國、義大利為例,已經有一定數量的監獄開放專門收容跨性別的舍房。另有如美國的部分州,則開放讓接受過醫學或心理評估的跨性別受刑人,可申請收容於其心理認同的監獄。例如:女跨男可申請至女監獄服刑,但若受刑人尚未性別重置,則監獄很可能讓其住單獨房。


(圖片來源/攝影師:RDNE Stock project: https://www.pexels.com/zh-tw/photo/7035350/)

台灣已經有《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第3條第2項後段明文規定:「收容處所發現性別變更之受收容人,得依其證件所示性別,個別收容於獨居房間。」但尚無針對我國跨性別受刑人的相關法規。截至2023年,已有立委、國家人權委員會提醒法務部、矯正機關,應更加重視性少數獄友的隱私和尊嚴。監獄、收容所等矯正機構該是讓受刑人可以更生的轉捩點,而非令其更加受創的絕望深淵。我們期許主管機關儘速修法或以具體政策來保障跨性別等性少數免受歧視和暴力對待。

圖片來源: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Facebook粉絲專頁。


作者

王彥涵

秝知特約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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